《辛丑條約》是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條約。《辛丑條約》的簽訂,進一步加強了帝國主義對中國的全面控制和掠奪,表明清政府已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(tǒng)治中國的工具,標志著中國已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。
(1)中國對各國賠款4.5億兩白銀,價息合計超過9.8億兩白銀,并以關稅和鹽稅等作抵押;
(2)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,允許各國駐兵保護,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??;
(3)拆毀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線設防的炮臺,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扎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;
(4)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;
(5)外國認為各個通商章程中應修之處或其他應辦的通商事項,清政府概允商議;
(6)懲辦“首禍諸臣”;
(7)改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為外務部,班列六部之前;
(8)清政府對德、日道歉,等等。
《辛丑條約》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、主權喪失最嚴重、精神屈辱最深沉,從而給中國人民帶來空前災難的不平等條約。學術界一般認為,《辛丑條約》的簽訂,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地位的最終形成,乃至于認為它標志著中國已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。
《辛丑條約》簽訂后,清政府除被迫進一步敞開國門外,還對來華旅游的外國人加以刻意保護,民國也延續(xù)了這一點,由此,中國年均接待的入境旅游者快速增長。這一現(xiàn)象是殖民意志的體現(xiàn),但對催生中國近代旅游業(yè),帶動來華貿易與投資活動,加速“西學東漸”的進程以及推動國際漢學的發(fā)展等等,也都起到了積極作用。
《辛丑條約》的意義: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、主權喪失最嚴重、精神屈辱最深沉,從而給中國人民帶來空前災難的不平等條約。確立了清政府為帝國主義列強的忠實走狗的地位,從此,清政府完全成為資本,帝國主義列強統(tǒng)治中國的工具。它的簽訂,標志著中國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。
《辛丑條約》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、李鴻章與英、美、俄、法、德、意、日、奧、比、西、荷十一國外交代表,在義和團運動失敗、八國聯(lián)軍攻入北京后,于...
《辛丑條約》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、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,在義和團運動失敗、八國聯(lián)軍攻入北京后,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...
《辛丑條約》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、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,在義和團運動失敗、八國聯(lián)軍攻入北京后,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...
《辛丑條約》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、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,在義和團運動失敗、八國聯(lián)軍攻入北京后,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...
《辛丑條約》的簽訂使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,清政府徹底成為“洋人的朝廷”、“洋人的走狗”,徹底成為帝國主義在華勢力的代表人和統(tǒng)步加深...
《辛丑條約》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、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,在義和團運動失敗、八國聯(lián)軍攻入北京后,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...
《辛丑條約》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、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,在義和團運動失敗、八國聯(lián)軍攻入北京后,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...
《辛丑條約》是中國清政府代表奕劻、李鴻章與十一國外交代表,在義和團運動失敗、八國聯(lián)軍攻入北京后,于光緒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簽訂的不平等...